10月16日贵州省能源局发布《关于进一步做好2021年四季度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工作的通知》,通知提到:
一、尽快按新的价格政策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。全面落实国家关于扩大市场交易电价上下浮动有关要求,将燃煤发电市场交易价格浮动范围扩大为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%,高耗能行业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%限制。
二、立即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合同改签换签工作。电力用户(售电公司)与发电企业对已完成年度交易合同签订但未执行的电量,抓紧按照新的价格政策改签、换签合同,并到贵州电力交易中心备案。协商不成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,购电价格按照有关政策执行。
三、妥善处理电力市场化交易电量偏差。鉴于电力市场政策变化较大,四季度用户侧不开展偏差考核,发电企业、售电公司、电力用户超出交易合同合理偏差范围的电量,按调整后的交易合同价格结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