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贯彻中发9号文及配套文件精神,落实《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<电力中长期交易基本规则>的通知》(发改能源规〔2020〕889号)要求,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组织修订了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》,报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后通过。经国家能源局函复批准,北京电力交易中心按要求现印发《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》。《关于印发<北京电力交易中心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>的通知》已同步在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网站(https://pmos.sgcc.com.cn)发布。10月1日后组织的跨区跨省电力中长期交易(以交易公告发布时间为准),按本实施细则执行。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及时向我单位反馈。后续,如遇国家法律或政策发生重大调整、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及国家有关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情况等,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将组织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研究讨论,补充完善相关条款,经市场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,报国家能源局备案后执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