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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1月份月内上旬交易结果的通报(闽电交交易〔2023〕179号)

文章来源: 发布时间:2023-11-21

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11月份月内上旬交易结果的通报(闽电交交易〔2023〕179号)

来源:   电力交易机构 发布时间:  2023-11-10 公开范围:  公开 阅读量:  56

各有关发电企业、售电公司、批发用户:

11月6日至10日,福建电力交易中心组织开展了福建电力市场2023年11月份月内上旬滚动撮合交易,现将交易结果通报如下。

本次交易共计13家批发用户、31家售电公司和10家发电企业(11个交易单元)参与,总成交笔数54笔,无约束成交电量3亿千瓦时,成交均价0.4718元/千瓦时。因安全校核削减成交电量2500万千瓦时,最终成交电量为2.75亿千瓦时。其中:

售方申报成交情况为:批发用户申报电量433.32万千瓦时,成交305.5万千瓦时;售电公司申报电量3950万千瓦时,成交3437.56万千瓦时;发电企业申报电量3.86亿千瓦时,成交2.38亿千瓦时。

购方申报成交情况为:批发用户申报电量883万千瓦时,成交电量175万千瓦时;售电公司申报电量4.22亿千瓦时,成交电量2.48亿千瓦时;发电企业申报电量5230万千瓦时,成交2530万千瓦时。

以上交易结果已通过调度机构安全校核,交易履约时间为2023年11月份,各市场主体可自行登录交易平台查询详细成交结果。

福建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

2023年11月10日

(此件披露范围为福建省电力市场有关主体、政府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。未经发文单位许可,严禁以任何方式向披露范围之外的单位、媒体或个人转发或传播,任何媒体亦不得擅自发布或转载,违者追究相关责任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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